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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老有所养!肥西县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工作

    2018-01-24 22:11:25    浏览:0    点赞:0

    日前,县人社局、县财政局、县扶贫办发布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,提出充分发挥社会保险服务肥西县脱贫攻坚的作用,织密社会保障“安全网”,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险扶贫工作。



    根据《关于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》,我县制定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工作的系列政策。
    • 从2018年起,提高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,由100元每人每年提高到200元每人每年;

    • 实施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,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、低保对象、特困人员、重度残疾人按照300元每人每年缴费标准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;

    • 对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按2000元每人每年标准代缴。




    据县人社局城乡居民养老中心副主任孔德文介绍,目前全县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政策的人数约为20043人,测算之后,全县每年的代缴资金大约在630.87万元。



    同时,肥西县积极动员农村劳动力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,推进实现法定人员基本全覆盖,逐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,助力参保贫困人口精准脱贫,避免参保人口因年老、疾病、工伤、失业等原因陷入贫困,为我县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力量。


    县人社局城乡居民养老中心副主任 孔德文

    通过政府对特殊困难群体进行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,进一步提升了社会保险工作的科学化、经济化水平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经办服务水平,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,助力参保贫困人口精准脱贫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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